14第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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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斯屿楞然直身,眼眸低垂,“你们怎么在这?”

    闻烁带着乐队来洱楠踏春,正聊着天,发现有个身影很像何斯屿,就走近了看,没想到还真是。

    他上下打量一身臭味的何斯屿,咬着牙尽量不让自己笑出来。

    何斯屿顺着他的视线也低头看,不知何时老母鸡在他的衣角留下了灰色的鸡屎,胸口上还有几片羽毛,他黑着脸抖了抖就听到有人嘲笑道:“这不是天才贝斯手,我们的老队长何斯屿吗?怎么不好好待在美国,跑到这小地方跟老母鸡打架啊?”

    何斯屿看过去,他记得这个人,乐队刚成立的时候有很多的备选选手,吉他手就有四五个,为了得到上台的机会,这个留着狼尾的男生可做了不少阿谀奉承的事,天天巴结闻烁,还给隐藏家世的何斯屿使不少绊子。

    后来,论坛人气票最高的何斯屿成了队长,狼尾还会气愤地找到何斯屿,替闻烁打抱不平,如果不是闻烁出面,如果何斯屿不顾及多年的兄弟情,不给这个面子,他早就被赶出乐队了,甚至会被退学。

    何斯屿眸中一抹黑色暗涌,心想如果这人知道自己崇拜的学校董事之子闻烁只是在借用他的身份骗人,会不会还这么舔。

    闻烁上前,递给何斯屿一张黑色金边帕,“既然回国了,就继续回乐队燃烧你的贝斯魂吧。我们随时欢迎你,何队长。”

    话音一落,因倾斜的路面而低人一等的贝斯手小寸头,眼神一滞。

    只是一瞬,何斯屿还是捕捉到了他的害怕和微微的不甘,毕竟他的能力远不及何斯屿一根手指头,如果何斯屿回来,闻烁不会百分百选他。

    何斯屿轻蔑一笑,“在乐器上面撒一把米,这鸡弹得都比你们好,求我回去,你们有那个本事吗?”

    其他人顿时语塞,到底有谁在求他?

    “你真的要放弃音乐了?”闻烁嘴角一抽,“那年的意外对你的影响就这么大吗?大到让你下定决心辜负多年的鸟巢梦?”

    何斯屿厉声打断他,“别跟我提当年,对你们没有好处!”

    话音一落,闻烁的背脊突然笔直,伸在口袋里的拳头收紧了些,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何斯屿的双眸看,恨不得能有读心术,解读他的话中之意,想知道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狼尾和当年一样无条件地站在闻烁这一边,“当年就是个意外,谁也料不到那一排灯会掉下来,也不会有人能算出来你那天站在了主唱的位置。”

    闻烁跟着说:“斯屿,不管你怎么想,那次都只是个意外,我也是在你退出乐队后才担负起队长的重任。”

    说完,他用着同情的表情瞥了眼何斯屿的后脑,甚至还伸手要去触摸。“辛亏你只是受了皮外伤,但既然只是皮外伤,你为什么非要退出乐队不可呢?”

    何斯屿猛地偏过头,诡秘地拧眉,莫非他知道了他耳朵受伤的事?

    片刻的沉默后,他低低一笑,“总是做立于鸡群的鹤会很累的,只可惜你这辈子都体会不到。”

    “因为你太普通了。”

    话一说完,他便拔腿潇洒地展翅飞去,不用看就知道此刻的某人脸色有多难看。

    这个“普通”包含很多,论出生,闻烁出生在农村,多年来一直跟母亲相依为命,如果没有何斯屿一家的资助,他根本没机会碰音乐,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论样貌,他站在何斯屿身边只能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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