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 追逐星光(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黄菲看着胡瑾的女儿,小姑娘大概三四岁的样子,有些瘦弱,但很活泼,时不时就会来抱住妈妈的腿:“妈,陪我玩儿!”

    胡瑾连忙把她送出厨房:“去找你爸爸,这里又是火又是烟,没什么意思的。”

    热油开水啊,很容易烫伤人的。

    又招呼孩子的爸爸:“你陪她玩一下!”

    胡瑾的爱人答应一声,放下报纸,俯下身来拍手对着孩子说:“妞妞,到爸爸这里来!”

    好容易把小姑娘哄了出去,黄菲便与胡瑾谈起孩子的事:“之前有一个女大的同学,已经进了母亲班了。”

    就是段葵芳,孩子生下来了,头痛的是奶水不足,她现在一心琢磨的,就是想办法弄一只羊,放羊挤羊奶,喂饱孩子,前两天还见到过来这边伙房后面捡煤核,预备后面蒸鸡蛋羹,如今她最重要的革命任务,就是保证孩子的健康,这未来的火种。

    胡瑾回想往事,仿佛是心有余悸:“她可是辛苦了,想一想我算运气好的,妞妞一岁的时候,我托了人把她送去了托儿所,实在太难进去,倘若我们夫妻两个,有一个人上了前线呢,倒还有话说,可是现在两个人都在这里,应该自己想办法带孩子。然而实在太难了,我们是不够级别请保姆的,那一点津贴只够给孩子买一点牛奶和鸡蛋,每天又有那么多的工作,满了月之后,便只好把孩子寄养了,一天我去看她,苍蝇落了她满脸,孩子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倒不是老乡不尽心,只是她们自己也顾不过来,我当时实在受不住,一个冲动就把孩子抱了回来,请了假在家里自己喂养,照顾了好一阵,这才恢复过来,总算保住一条小命,可是剧团里的工作不能总是丢着不做,于是我四处请托,总算借了一位领导的力,把孩子送去了托儿所,比老乡家里好许多,我这才能够抽得开身,倘若就此回到了家庭,怎么还能够跟得上革命的发展?不出几年,我就会变得和老乡家的妇女一样的见识。”

    黄菲听她这样诉说往事,虽然自己并没有经历过,却也感到一阵阵心里发凉,段葵芳曾经说起过,她在长征路上曾经生过一个孩子,早产,或许因为胎儿实在太小,分娩倒是顺利,然而孩子生了出来,之后要怎么办?当时战争太紧张,只得把孩子丢掉了,段葵芳从不提起这件事,还是她再次怀孕,才勾了起来,之前大家都不知道。

    想一想这样的事情倘若发生在自己身上……黄菲简直头发根都要竖起来了,太令人胆寒。

    谈了一阵孩子,又谈起胡瑾自己的事:“胡姐姐,你为什么会离开剧团,来到这里当会计呢?本来并不是你的专业啊。”

    倘若是女大学会计的同学来做这个工作,倒是相宜的。

    胡瑾微微苦笑一下:“是他要我调过来的,我在剧团里,总是不能照顾家庭,每个礼拜六才能见面,到礼拜天便又要走了,聚少离多,这当然是为了工作,可是总这样不是长法,夫妻两个人,总要在一起的,所以我便申请调到这边来。”

    虽然说“小别胜新婚”,可那是说的小别,就好像“小赌怡情”一样,可以调剂感情,倘若像是这样的久别,一周只能一天多的见面,那就容易出问题,确实传出了风言风语,说丈夫与一个女同志有暧昧,胡瑾不能冒着家庭破裂的风险,来干革命,那样自己就会没了爱人,妞妞则会失去父亲,所以她便最终决定调来秘书处,当一个与本行不搭界的会计,学了三个月,总算摸到了一些门径。

    这件事给胡瑾心里留下一定的暗影,因此虽然与黄菲很是知音,却尽量挑选爱人不在的时候请她过来,好在爱人工作非常忙,多数时间都不在家里,况且黄菲一看就是个非常纯真的人,本身又有恋人,就是那个小有名气的作家,那两个人十分要好,黄菲时不时就会过去给他速记稿子,因此即使黄菲偶然与自己的爱人碰面,想来也不妨事。

    听了胡瑾的话,黄菲简直有一些瞠目结舌,她没有想到在延安的革命妇女,对丈夫还会有这样的退让与妥协,简直有一点好像“嫁夫从夫”,胡姐姐为了家庭,牺牲了专业,简直是“贤良淑德”。

    “贤良淑德”这四个字,黄菲如今是怎么听怎么刺耳,她认为自己是绝不会这样的,虽然从前陈露云开玩笑,曾经拿这话说过自己,但黄菲并不认可她的评述,自己帮助景斌速记稿件,一方面是为了革命的文学事业,另一方面也是磨炼速记技术,不是封建社会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