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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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相对,如天光相遇,刹那融为一体。“一旦成为我的书童,便再无退路。”李元英煞有介事地警告她。
“不就是一个书童吗?有什么了不起?”林黛玉不屑地看着她。
李元英摇头:“我一直想找个书童,从上学时便开始找,如今二十五岁都没找到。”
“你倒是讲究,书童不过一个差使,有什么可挑剔?”林黛玉不以为然。
“我的书童必须要从我一人。”
“这有何难?”林黛玉不以为意。
“一生必须留在我身边,不能嫁人,不可娶妻。”
林黛玉微怒:“你这不是反人性吗?”
“我都说了,你做不到。”李元英转身要走。
“谁说我做不到?”林黛玉心口不一。
“你当真能做?”李元英眯着眼睛回头看她,对上一双瞪得圆溜的桃花眼。
林黛玉眼珠不动,心思却一直在转:“还有别的要求吗?”
“我只有一个要求,方才已经说了,你要是做不到,就赶紧走,晚了可就不好走了。”李元英话里有话。
什么叫“晚了就不好走了”?你还能把我给吃了不成?林黛玉不信这个邪,站着不走。
“既然我要做书童,那我总得有工钱吧?”
林黛玉寻思,眼前这个女人本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一辈子留在她身边岂非皆大欢喜,把她搞到手,嫁人娶妻皆可免,何况,要是真把她弄到手,还不是任她林黛玉搓圆揉扁啊?
“你真要做?”李元英不确信。
“正是,我要做书童,做长安公主你的书童。这一辈子我都守着你,如何?”林黛玉说话直接,丝毫不害臊。
对面那人却有些受不住,咳了两声:“既然如此,进来签卖身契吧。”
西晋有规定,凡是签了卖身契的,一律都要听从买家安排,不论生死。
林黛玉心道,这西晋的律法真是让人浮想联翩,卖身契跟结婚证似的,不,比结婚证还要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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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一红,一前一后。
李元英在前推开书房门,一阵兰花香扑鼻来。
林黛玉临风轻嗅,不觉心神荡漾。
屋里陈设简单,笔墨纸砚却样样齐全。
书桌正中放着一张白纸,白纸有些泛黄,隐约能看见上面的黑色墨迹,仿佛许久无人动过。
“安乐府是我特意给这些孤儿建造的。为了方便照顾他们,才留了这间书房。”李元英说起那些孤儿多了几分温情。
“所以你会经常来这里?”
“不错,我把家里的书房搬过来一半。”
书柜里汗牛充栋,好多书都很旧,一看就被人翻过很多次,有几本书的书角还卷着边。
李元英将桌上那张泛黄的纸铺开,推给她:“在这儿,签吧。”
林黛玉走过去,低眉看见那字力透纸背,筋骨分明。
“你自己拟的?”
“当然。”李元英挺直脊背,任她瞧。
林黛玉将纸上每个字都揉碎读一遍,并未发觉任何异样,左右就是方才李元英说那些。
她拈起狼毫,在右下角写下自己的名字,还摁了手印。
李元英看着她写下歪歪扭扭的三个字,挑了挑眉毛,顺手将那张签字画押的纸小心卷起放进一个圆筒收进书柜。
“现在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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